2009年1月26日 星期一

留學生的轟趴文化與廚藝




留學生的生活中,利用各種名目開轟趴是最常見的社交方式,像是某人的生日、畢業回國、搬家、聖誕節、中秋節、新年啦!反正中西方的節慶個人生活大小事都可以當藉口,讓一群(暫時)的離散者能群聚在一起,解鄉愁也好,交換資訊也行,或是交友/物色對象的機會。因為這裡在外用餐實在太貴,大部份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對於此地的酒吧舞廳文化也不熱衷,加上平日大家居住分散各地又忙於課業,尤其是獨自離群索居的博士修道士生活,所以轟趴應該最省荷包又是最適合老少咸宜葷素不拘的方式吧!

最常辦轟趴形式就是pot-luck,意思是每個人帶一道菜,如此也不會太傷主辦人的荷包,況且常常會有人又外帶一堆朋友加入而讓食物飲品不足的窘境;在這樣的pot-luck or kitchen party(因為若主辦人住學校宿舍,廚房通常是聚會的場地), 每每最讓參加者的頻頻驚呼連連的,是大家準備的佳餚,中西式皆有,家鄉味更是讓在場的人邊吃邊直呼「真幸福」的料理,然後大家開始交換食譜作法,這也算是參加轟趴的一大收獲。接著各自回去自己練功,或許在下次轟趴或是找三五好友展現所學成果,也因為這樣,很多原本在台灣從不(不需)下廚的年輕學子們,除了課業外,自己動手做食物,不管是西方、印度、中東、地中海等異國料理,或是思鄉的台式/中式料理,便成為大部份留學生必修的課程之一。

留學生們就在這一次次的轟趴、小小聚餐、或是平日得自己動手料理三餐的機會中,增長不少廚藝,如果是台式/中式料理,還會因為有些食材在英國不易取得而有創意的變化,或是學習異國料理時,也會自動調整成國人口味,難怪每每轟趴總是座無虛席,是個祭五臟廟,大塊朵頤的好時機。

在這裡愈久的留學生,他們的廚藝指數也跟留學時間成正比,許多家鄉口味料理都經過他們一次次不斷試驗修正的結果。例如有位朋友,她從十六歲就來英國,有次跟大夥去看電影,她為大家準備胡椒餅及包子,當我咬下那外脆內多汁的胡椒餅,還真的感動得痛哭流涕,真的太好吃了,而且口味不比台大附近有名胡椒餅差,而那包子更不用說,讓我想回去自己開始做包子;還有一次大夥讀書會後的例行聚餐,她說端出自己做的蘿蔔糕,煎得外皮脆又可以吃到白蘿蔔的味道,真是了不起;還有吃火鍋時,她自己做的貢丸、燕餃;還有朋友端出三杯雞、紅燒獅子頭,甚至之前有台灣人聚會一起完成刮包使命...當然這些家鄉料理一端出,驚訝聲、讚歎聲是對於這些料理及製作者的稱奇讚美,然後又是向製作者請益食譜的時刻。

還有的朋友,為了省錢大作戰,自己做起土司、披薩、義大利麵條,成為三餐主食;或是有的朋友喜愛吃甜食,利用這裡每家必備的大烤箱做出各式蛋糕、甜點,所 以在每每轟趴時刻,前菜、主食、甜點、甚至飲品都不缺,各國料理大聚集。反正在異鄉,要吃什麼都由自己主意,有人專攻家鄉料理、有人則是從外國朋友那兒學 到各國料理,而搜集各家食譜,不管是從各國朋友、台灣留學生學到,還是來自許多食譜或是料理製作心得分享的blog。

在台灣我也喜歡下廚,但我不喜歡看食譜,一方面是懶,二方面是我一向不喜歡太過制式的操作方式,所以常常是看冰箱有什麼食材就隨意組織成一道菜,但是到了 英國得三餐自己料理的生活,過去的自行亂料理的方式有時還真變不出什麼花樣,所以現在我也加入食譜做菜一族,去買菜前就先想好可能要煮什麼,然後將食材買齊,當然有時也會利用家中剩下食材,然後從網路食譜中激發菜色。在異鄉,每每從力行飯菜做菜中,或許當樂趣、當創作、當博士修道生活犒賞自己或是當社交的一種方式,廚藝的確精進不少,同時味蕾的接受度也因為接受到較多的來自不同國家文化的食物而加大,但對於家鄉食物的依戀仍是那些異國美食無法取代的。

其實,對於平日在台灣食物取得太便利的我,還真不知這些食物的來源、做法,好像以為那些食物天生就是那樣的形狀,那樣的味道,似乎已經遺忘這些美食是透過人類創意及歷代製作者不斷改良而成的。在台灣,對於美食的追求,常是透過收集那家餐廳、小吃名錄,但卻不了解這些美食背後做法或是親自力行實踐,對於美食,似乎只能服膺在資本主義商業操作下的餐廳名錄作為初選,再加上人際或網路推薦還有自己荷包的考量作為複選,最後再親身品嚐作為自己口味下的名錄;而對於動手做,這個人類本能,卻逐漸失去,有趣的是,卻要在外食昂貴的國家中生活,這本能才意外復得,實在諷刺。

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戀書癖



從小我應該是一個喜歡電視甚過於書籍的人,記得常看到午夜十二點唱國歌才願意關掉電視,起身準備睡覺,跟書籍的接觸僅於應付學校考試成績,在那樣制式化填鴨的教育下,讓我對於書沒什麼好感;相較於朋友的書香環境真是天壤之別,她說從小圖書館及書店是她玩耍休閒的地方,這也造就日後她與書籍的友好關係。而我,去圖書館,是在國中時期為了準備高中聯考才開始的;去書店是為了準備插大才開始,說來說去自己好像跟這些空間是種「工具關係」,都是為了某種升學/考試的目的,但有趣的是,我是戀書癖。

回想起來,這樣的癖好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記得在唸大學時,剛好遇到美國對台灣的著作權施壓,許多沒有版權的書籍開始用五折、三折的價格銷售;那時大概因為「打折」的吸引,開啟這樣的癖好,在這樣的時機買了幾本書開始,回去翻閱再三覺得實在划算,如獲至寶,接著食髓知味陸續買了許多書。

研究所時期,圖書館的藏書以及給研究生的借書權限夠充足(可以借四十本書,一次一個月,最多可以續借六次),繼續開啟這個逐漸浮出的癖好。猶記得自己每每去學校圖書館很興奮地逐一以目光橫掃書名,覺得有趣就先從書架下拿下,先讀背面的簡介及推薦,再看目錄,若還是感到有趣,便啟動我的研究生福利;就這樣,在碩士時期開始當數十本書籍的書奴來往學校及住處之間,,雖然買書的速度相形漸緩,但戀書的程度又增加。

碩士畢業後,步入職場工作,習慣於身邊有書海的愉悅,此場景不在,頓然失落感空虛感油生,那時工作有了收入,加上高雄圖書館分佈零星及藏書量過少,費時又費力,我對書的依戀的方式轉移到書店,尤其是誠品,從那時開始,閒暇時刻養成到書店閒逛的習慣,看看有什麼新書出爐,隨手把玩間想佔有它時,便又把它帶回家,擺在家中的書架上,像是彌補在碩士時期養成的在書堆的滿足感,去書店、選書、把玩書、把書帶回家、放在書架上,偶爾拿出來把玩,變成一種習慣或依戀。後來收藏的書已經爆滿整個房間,後來為了能陳列心愛的書,只好犧牲睡覺的空間,將雙人床丟棄,然後又加上幾個書櫃,從此我的房間成為真正的「書房」。

工作之後,加上喜愛到處玩耍的個性,其實能讀書的時間並不多,每每望著四週書櫃上的書,僅止於把玩或閱讀書中前言、幾個章節。看書的速度永遠趕不上買書的速度,記得有一天父親到我書房,看著書櫃滿滿快爆出來的書籍,問我:「買這麼多書,都有看嗎?」,我回答:「當然沒有,但書在身邊,想看時就能隨手拿出來看啊!」多麼希望有時間能把這樣精心挑選的書籍吸收到我腦袋,但事實上,自己把後來的生活搞得更加繁忙,又要教書、又要創作又要策展,能讀書的時間愈少,但買書的慾望愈高,似乎是種內在渴求。後來發現書實在買太多,加上每日不斷從各種管道來的資訊,深深感受到自己對資訊過多卻無法有效吸收的焦慮逐日增高。為了減低這樣的癖好,有一段時間還不斷用各種藉口讓自己少去書店,希望能減少自己這樣的焦慮以及對於「知識」的依戀。但,結果是失敗的。

後來開始講授影像課程時,因為收集教材所以買了一些電影DVD,這樣的舉動又開始引發我內在的「收藏癖」,戀書癖擴大到了影音產品,在那之後的五年,光是電影收藏,無論是影片還是光碟已經數百片,搞到後來這些影片把家裡客廳佔據了,遭到家人的抗議,最後跟家人商量重新規畫客廳及餐廳空間,把我的這些收藏列入考量,買個櫃子及矮櫃來收藏這些影片,從此客廳、餐廳空間又有我的戀物癖痕跡。

因為有太多收藏,消化或是一一把玩機會相對減少,在出國唸書之前,整理書櫃及影像櫃時,發現幾本/幾部重複購買的書及影片,其實我不意外但也覺得荒謬,覺得自己是個不盡責的收藏家,未能好好照顧這些「物」。記得朋友來我家中時,看到書被擺放的方式,灰塵滿處,還有因為缺乏主人的關愛而開始以書漬抗議的幾本書,她說替這些書籍好心疼,讓身為主人的我還真是滿心自責。那時在腦中興起一個想法,就是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應該讓自己的收藏發揮最大的效益,就像朋友提及某人類學教授與友人共組一個朋友內部圖書館,未來希望能有一個空間,讓這些書、影音產品能受到最大的照顧,也讓他們能帶給更多人心靈補給。

出國唸博士,剛開始因為外文書籍太貴,減低不少買書的機會,想想不妨利用這樣時機去除這樣的「壞習慣」;不過本性難移,除了以自助影印以時間勞力換取金錢的方式來累積書籍外(後來一個朋友提供學校教職員用的影印機密碼,在密碼尚未更換的數月間,常常重複著從圖書館搬書影印工瘋狂舉動);還有這裡的charity shop也變成我平日閒逛的去處,以找尋二手書替代買新書的慾望,總之,買書的衝動仍在,可以想像在回國之後,兩邊的書籍加起來,大概得努力賺錢來添購更多書櫃收藏他們,或是另尋空間去安置。

關於我的戀書癖....還樂在其中。

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街頭即興好快活


在新年的第一天去了倫敦,在Govent Garden區走著閒逛時,耳間傳來庫斯多力卡的電影《地下社會》音樂,興奮地追尋樂音的來源。一群看似大學生的樂團正演奏這曲調,愉悅的節奏讓原本圍成一圈的行人中,有人情不自禁地進入圓圈中的空地手足舞蹈,帶動現場氛圍,也讓演奏者更起勁一首接著一首,陸續行人變成即興的舞者;原本只是在街角的街頭樂團表演,變成佔據十字路口的路霸的嘉年華會。

隨性起舞的行人

這樣即興隨興找樂子的方式,是十年前開始自助旅行歐洲至今最大的感受。在公共空間這樣的隨興,是一種放鬆的方式;在公共空間展現自己的身體,舞動得開心,是培養勇氣也是自信的方式;這樣的方式,也讓現代人在高壓力生活下能取得平衡。或許街頭藝術以及嘉年狂歡華會並不來自台灣文化的根,縱使現在台北及高雄已經可以接觸到街頭藝人,但在公共空間被訓練要規矩有禮貌的我們,欣賞的成份居多,參與其中的少;也或許因為我們不慣在眾人面前展現自己,擔心有違「謙虛」美德,或是「覺得自己在這方面又不專精,何必在別人面前丟人現眼」的想法阻斷這人類應有的本性-聞樂起舞。


或許有一天,試著放開這些道德眼光,盡情感受樂音與身體的舞動,當成在一天當中遇見「美好的一刻」,必有不同的心靈感受。

再記:
說到街頭藝人,在當時遇見的幾攤表演中,有一攤是由一位華人現場演奏笙,並且在現場賣CD,當時在這些藝樂音此起彼落中,西方藝人的音樂大多選的是歡愉快節奏或是浪漫的情歌,頗能引起一般人的共鳴;但這位華人演奏哀傷的樂音,又獨自在寒冷黑暗的廣場中吹奏著,那時真覺得這樣的惆悵應該不會是西方人大年初一想感受的吧!果真看到西方藝人前總圍著一群行人/遊客,大家開開心心地哼著歌或是隨意起舞;對照之下,這位華人孤獨的寫照,只有稀稀落落行經的人們的短暫駐足,真不禁替這位演奏者感傷起來。

2009年1月3日 星期六

你看那個光,就是那些光








昨晚從Reading的近三天的旅程回到Brighton,走在平常從火車站回家的路上意外的寂靜,少了平常上下班來往的人群,一個旅人形影單隻更顯寂寞,因為知道此時英國人還在「過年」,除了家庭聚會就是在pub裡跟朋友喝酒聊天。

在旅行結束後疲憊加上三度的氣候,通常我的心帶動的身子只想快速奔回溫暖的窩,有著舒適雙人床以及等待我的小兔;但在經過一條只有左側有房舍的小街道時,竟然被接連一串串窗戶景色給吸引住,來回在這街道走動欣賞著,對我而言,真是給冬日旅人最好的禮物,也像是在冷冽的冬日裡意外得到的溫暖、欣喜及悸動。

在這街道上,一戶戶人家的窗戶突然在此時幻化成一幅幅的風景。在夜裡,旅人遇見這條小街應該都會倍感幸福,而我像小女孩進入童話世界般的雀躍,幸好相機還僅存一些電力讓我能拍下這份意外的驚奇。

除了這驚奇外,也令我思考著:在台灣,我們是如何在視覺上呈現在許多節日意象的?是否也可能有如此的「市民集體美學」展現?是否也能讓旅人行經時有著駐足不前的動力?而這樣的舉動,看起來並非是由地方公部門所發起的,也沒有張貼著在台灣的活動常見的「紅布條」總要標示著這樣的德政是由那個單位發起。

這個不起眼的街道竟然在這西方聖誕、新年假期,重新披上創意溫馨的外衣,給過客一個驚喜。

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撿拾樂



記得2006年剛從學校宿舍搬到民宅時,因為是沒有附家俱的房間,所以非常便宜。雖然室友贊助我一張桌子、衣櫃、以及床,但總覺得若有書櫃或是另一個桌子,就可以將房間的空間規畫一個休閒吃飯區。為了實現這個「想法」開始展開每天出遊時的「撿拾樂」。其實在英國撿拾免費的家俱、用具、家電等並不是太難,只要多在住宅區四處遊走,便常常可以看到在房子與人行道間,放著 「尋找新主人」的用具,陸陸續續地,我撿到了一張壓克力小桌,made in Taiwan的大茶几,書櫃兩個;當然這些用具在我2007年回台灣做田野時,又把他們放在房子外頭,希望他們能找到好人家啦!

這次回英國,英國這樣的善意文化還是持續著,包括家中蘋果樹收成時,會把蘋果摘下放在門口一個籃子裡,在一張小紙片上手寫 著' Take them by yourself',或是在我住的大樓入口處,總到搜集到上個月的各家雜誌,也在路上撿了個黑色圓鐵桌及和式桌來裝點現在的窩。

最特別的是,在聖誕前夕,我打算當 M&S咖啡機的新主人,它獨自在入口處的窗口上,身上貼著「前」主人留的紙條,希望有人喜歡就把它抱走。這個十人份的咖啡機,應該在「前」主人打算替它尋找新主人前,作了一次清洗,看起來跟新的一樣,因此我決定寫一份聖誕卡片,除了祝賀佳節愉快外,也回謝它的「前」主人並且告訴他們我會好好照顧它滴!

一直很喜歡這樣的「物盡其用」的感覺,對於經濟不佳者,持環保理念者,喜歡充滿歷史感的二手物者,或是像我這樣的不算短暫但也不打算長住的異地人,除了能到處享受撿拾樂外,由各個非營利組織設立的慈善商店也是挖寶的好去處,再加上每星期日上午在火車站後方停車場的跳蚤市場,提供可買可賣的時機,除了省不少錢外,也秉持不浪費的原則。

想想這樣的撿拾及捐贈文化,甚至慈善商店在台灣設立的可能性?我問許多在這裡唸書的友人,他們總以負面回應:因為我們的文化塑造我們怕用「來路不明」的物品,不知是否是死人用過的?或是放下蠱/咀咒過的?擔心會因此遭來橫禍?還有面子文化,好像用「二手」品就比用新產品矮人一載,在尊嚴(其實是面子)上掛不住;甚至你想要把「新的沒用過的」物品送給別人,都還擔心是否會被人嫌不好或是次級品?如此的想法更遑論是用過的東西?除了送慈濟,垃圾筒大概是最方便也是最終的所在。我想基於種種對於「二手物」的想像與背後賦予的文化意義,似乎這樣的善意文化,無論是送或是撿,能在台灣落實有點困難。

想起在台灣家中堆滿許多百貨公司贈品、獎品、或是因為家中三人到外地就學添置的用具,在畢業後又將這些可用的家具、家電堆回家裡,還有塵封二十幾年母親的舊衣舊物,可以想像一個空間裡充滿物品,沒有留白的地方喘息;我想這樣的花粟鼠情景,應該發生在許多台灣人家裡,當然這樣的狀況,除了這些物品「無法送人」,「丟了又可惜」外,對於勤檢、物資不豐的上一代而言,「堆積物品」作了正增強,彷彿像是「物產豐饒」「衣食無缺」的象徵,也是安全感的來源。

「捨不得」便是「堆積」最有力的藉口或是政治正確的理由。

別被Brighton 的陽光騙啦!



這是從房間及客廳窗戶拍的景色,陽光灑在綠地上,常讓人想沈浸在和熙微風與暖陽下,悠閒在樹下看著書或發呆,真是人間一大幸福啊!尤其在全年有兩百天下雨的英國天氣,艷陽高照可是上天的恩賜,是難得出遊的好時機。

看看這照片裡的景色,若沒有伸手試探一下外頭的溫度,或是還沒看穿Brighton陽光的本性,在暖氣房裡以「視覺想像」外頭的溫度,常以為應該至少有十五度以上吧!然後常常就隨手拿件外套,心想終於能暫時不用穿得像熊一樣笨重地出門,便迫不及待出門享受這可能稍縱即逝的陽光,當打開門走出去時才發現,我咧!還真的冷得皮皮挫。

在號稱全英陽光最多的Brighton,在冬天,我常上演樣的戲碼,結果換來的是感冒連連。所以別被Brighton陽光的假象騙囉!像今天查了BBC網站上的氣象3度至-1度,有多冷呢?縱使全身裏得暖暖的,鼻水無意識地直流啊!照片上還真無法感受這樣溫度的冷吧!其實看看照片裡公園的樹僅剩樹身再以常理判斷冬天英國的平均溫度,或上網查一下氣溫,就不會那麼容易被「陽光」誘拐出門啦!來自熱帶地區高雄的我,還是保險點,厚重大衣、手套、及帽子還是冬天出門保身必備,反正包得像回教國家女人走在路上也不會引人側目滴!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122倫敦的女性要求街道人身安全抗議遊行 Reclaim the Night March in London





英國兩個月大男嬰Baby P遭到母親及男友長達半年凌虐,最後送醫發現他死於多處骨折及腰斬,接著媒體爭相報導幾起虐童案,開始引發英國社會政府重新探討保護兒童機制。又有一則新聞關於2003年一位印度裔英籍大學女生晚上在家附近被強暴後棄屍,終在父母棄而不捨的追查下,2008年將隱匿在印度當社工的英籍強暴犯逮捕,五年的受害者父母的時間、精力、眼淚及憤怒換來「正義」,但也換不回前途正蓄勢待發的女兒。

一向代表「西方」思想進步的英國,甚至比起台灣社會福利以及女性主義的發展早上幾十年,如此的不幸的事件卻一再發生,這是否意謂著「暴力施加於弱勢,暴力展現權力」仍尚存在人的惡性裡。在此先不談國與國之間或不同宗教間常行使的暴力行為(戰爭、爆炸、殺戮..),以個人生活的微觀角度,要保障每個人的人身安全,似乎目前為止尚還是理想,距離「理想」的腳步,更需更多人在人權意識上的覺醒。

在以上的新聞事件氛圍中,11月22日晚上七點,在國際終止女性受暴日(International Day to End Violence Against Women,11月25日),由倫敦女性主義網絡(London Feminist Network)發起的第五個年頭的Reclaim The Night 遊行示威,正透過女人集體的遊街抗議行動,希望能收回在街上安全的權力。在主辦單位發的廣告傳單上,以數字說明英國女性受到暴力傷害的狀況:每年在英國有超過50,000強暴案件,卻只有5.3%的低定罪率;每週有兩個女人被他的伴侶或是前伴侶謀殺;有四分之一的女人活在家庭暴力下;預估有33,000年輕女性有被割除其生殖器的危險(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高於5000的年輕女性在賣淫的過程中遭到剝削;大部份的女性都沒有使用強暴危機處理中心(Rape Crisis Centre);在警察局的紀錄中,至少有250個被迫結婚的案例。

在這場只限女性參與的示威活動,還有主辦單位「反對色情產業存在」的立場,卻在遊行示威過程中,與同在遊行隊伍支持性工作者權利者,引發一個有意義的行動,在此分享我的想法與觀察:

一、在出發參加這個示威時,在倫敦女性主義網絡的網站中看到只限女性參加,開始思索該單位為何只能限制女性參與,是為了要呈現集體女性佔領街頭的有力形象?突顯女性在公及私領域裡遭受較多暴力的「事實」? 讓示威的訴求較清楚/明顯?但如此的「限制」(女性遭受暴力不公的有力數據及只限女性參加的遊行),是否容易加深「女性是弱勢者/受害者形象」?而這形象卻不是所有女性的自我認同,也不願意只能以「受害者形象」自居;同時以生理性別與暴力連結的方式,是否也象徵所有男性都是「加害者」? 是否更易形成更多男性繼續對於「女性主義」的厭惡呢?況且在無論公或私領域裡,男性、女性、老人、小孩都有可能遭受到暴力的傷害,當然女性可能是高比例的受害者,但在一個公開的抗議行動策略中,如果過度強調「單一性別」的權利,也自身圍起一道牆,不讓所有不論性別、年齡、性傾向、階級的認同者一同參與,形成在量上更大的發聲。雖然在傳單上,也歡迎男人、小孩參加遊行後的定點演說,但也剝奪這些支持者走上街頭抗議的權利。所以個人的淺見是:「暴力」或是「保障所有人的街頭安全」應是主要彰顯的訴求,如此也較能贏得更多人的支持。

二、在遊行的隊伍裡,大部份的參與者,不管來自那個組織,除了自己單位的標幟外,多拿著由主辦單位製作的統一標語,但有數十人手拿紅傘以及自製手寫的標語,反而形成在遊行隊伍裡的另一種聲音與形象,這些「紅傘族」即為支持性工作者權利者,有的標語寫著「我的好朋友之一是性工作者」、「警察不支持性工作者,而是支持父權」、或是「女性主義者需要性工作者」等。隊伍在經過Gentleman Club (男性的性俱樂部)時,「紅傘族」站在Club 前並面對著繼續經過的遊行隊伍,開始唱著「我們支持性工作者權利」的歌曲,後來反對者也自行在「「紅傘族」旁另立小隊唱著「女性身體不應被販賣」的歌曲,兩隊相互哼唱相同曲調但彼此立場不同的歌詞,在男性的性俱樂部前形成一個有力的聲明:讓在俱樂部工作的性工作者知道有人支持他們,也讓裡頭正在消費的男性知道有人反對身體被消費被商品化;而在遊行隊伍中對立的聲音,以歡唱的方式一同出現,更呈現女性主義者的多元聲音能以非暴力形式發聲。這在台灣的抗議遊行中,往往不同「遊行隊伍的主流聲音」出現,便容易被喝止甚至暴力相向,此次的遊行值得我們學習。

遊行中的另類女性主義團體唱著「我們支持性工作者的權利」影片


遊行中的主流女性主義團體唱著「女性身體不應被販賣」影片

除了遊行的呈現的感觸外,對於倫敦警察如何在協助遊行順利進行以及減少最少交通不便之間所作的機制,或許值得在現今台灣正沸騰討論「集會遊行法」修法中,對於「遊行過度開放與引發人民生活不便之間如何平衡的爭議」能有參考之處。

當天遊行從倫敦市中心的特拉法加廣場(Trafalgar Square)旁的Whitehhall Place 出發,我跟友人約在特拉法加廣場跟他們會合,看到機靈的倫敦警察如何有效率地疏散下班高峰車潮;在遊行隊伍約行走到廣場前的十分鐘,三名警察騎機車趁紅燈之際,將警車停在路中間,開始從尾隨而來小箱型車中拿出塑膠繩,熟練地圍起一個區域,在綠燈亮起之前,警察開始告知車輛必須轉往另外的道路,並完成淨空車輛的動作,以便讓遊行隊伍通過。

遊行過程中,遊行兩旁皆有警察的保護及維護遊行內部及外部,至少我在遊行隊伍裡感到安全,並沒有感到警察是來以「維持秩序為由,行消除異聲之實」,而是為了維持遊行者順利進行;當然我在倫敦參加的遊行經驗還不多,或許這樣的議題引起的社會衝突較小,較能以平和歡樂的遊行氣氛進行,若是與政府政黨政治有關的遊行,不知是否警察的角色仍能維持中立的角色?只有待日後觀察啦!後來我因為拍照跑到隊伍後面才發現,原來兩個警察在兩邊陸續收起圍起遊行路線的塑膠繩,以便快速恢復交通,這真讓我感到倫敦警察在處理遊行事件的熟稔度及高效率。雖然沒有去調查英國的遊行法是採「事先審查」還是「報備制」,不過至少在如何讓人民皆能行使公共空間說出他們的聲明的權利以及讓遊行事件影響人民日常生活至最低之間,我看到一種技術性可行的做法。

記得在彭婉如1996年遇害後,在台灣同年由眾多婦女團體所引發的「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婦女團體集結上街遊行抗議行動展現,在當時的社會壓力下,陸續完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且在1997年1月22日公佈實施,同時也意識到從教育做起,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規定學校必須履行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時數,至今十二年,台灣在公共空間的人身安全是否透過教育及法律而提高?所以現今的婦女團體似乎不須對此議題展現的實踐行動?還是台灣婦運已失去內部集結集體發聲的動力及基礎?或是婦運團體找到比上街頭抗議更有效的策略?關於此議題,還待查證後,再另文論述。


附上該遊行的官方網站 http://www.reclaimthenight.org/,對於遊行的歷史及訴求有更多了解,同時這個遊行也擴大成為全英國各地的遊行抗議活動。

聯合國終止女性受暴官網 http://www.unifem.org/campaigns/vaw/

還有美國華盛頓DC團體,從2003年開始所發起的終止性工作者受暴日( Stopping the Terror: The Day to End to Violence against Sex Workers, 12月17日) 的網頁 http://www.swopusa.org/dec17/,提供在女性主義團體中另一聲音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