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撿拾樂



記得2006年剛從學校宿舍搬到民宅時,因為是沒有附家俱的房間,所以非常便宜。雖然室友贊助我一張桌子、衣櫃、以及床,但總覺得若有書櫃或是另一個桌子,就可以將房間的空間規畫一個休閒吃飯區。為了實現這個「想法」開始展開每天出遊時的「撿拾樂」。其實在英國撿拾免費的家俱、用具、家電等並不是太難,只要多在住宅區四處遊走,便常常可以看到在房子與人行道間,放著 「尋找新主人」的用具,陸陸續續地,我撿到了一張壓克力小桌,made in Taiwan的大茶几,書櫃兩個;當然這些用具在我2007年回台灣做田野時,又把他們放在房子外頭,希望他們能找到好人家啦!

這次回英國,英國這樣的善意文化還是持續著,包括家中蘋果樹收成時,會把蘋果摘下放在門口一個籃子裡,在一張小紙片上手寫 著' Take them by yourself',或是在我住的大樓入口處,總到搜集到上個月的各家雜誌,也在路上撿了個黑色圓鐵桌及和式桌來裝點現在的窩。

最特別的是,在聖誕前夕,我打算當 M&S咖啡機的新主人,它獨自在入口處的窗口上,身上貼著「前」主人留的紙條,希望有人喜歡就把它抱走。這個十人份的咖啡機,應該在「前」主人打算替它尋找新主人前,作了一次清洗,看起來跟新的一樣,因此我決定寫一份聖誕卡片,除了祝賀佳節愉快外,也回謝它的「前」主人並且告訴他們我會好好照顧它滴!

一直很喜歡這樣的「物盡其用」的感覺,對於經濟不佳者,持環保理念者,喜歡充滿歷史感的二手物者,或是像我這樣的不算短暫但也不打算長住的異地人,除了能到處享受撿拾樂外,由各個非營利組織設立的慈善商店也是挖寶的好去處,再加上每星期日上午在火車站後方停車場的跳蚤市場,提供可買可賣的時機,除了省不少錢外,也秉持不浪費的原則。

想想這樣的撿拾及捐贈文化,甚至慈善商店在台灣設立的可能性?我問許多在這裡唸書的友人,他們總以負面回應:因為我們的文化塑造我們怕用「來路不明」的物品,不知是否是死人用過的?或是放下蠱/咀咒過的?擔心會因此遭來橫禍?還有面子文化,好像用「二手」品就比用新產品矮人一載,在尊嚴(其實是面子)上掛不住;甚至你想要把「新的沒用過的」物品送給別人,都還擔心是否會被人嫌不好或是次級品?如此的想法更遑論是用過的東西?除了送慈濟,垃圾筒大概是最方便也是最終的所在。我想基於種種對於「二手物」的想像與背後賦予的文化意義,似乎這樣的善意文化,無論是送或是撿,能在台灣落實有點困難。

想起在台灣家中堆滿許多百貨公司贈品、獎品、或是因為家中三人到外地就學添置的用具,在畢業後又將這些可用的家具、家電堆回家裡,還有塵封二十幾年母親的舊衣舊物,可以想像一個空間裡充滿物品,沒有留白的地方喘息;我想這樣的花粟鼠情景,應該發生在許多台灣人家裡,當然這樣的狀況,除了這些物品「無法送人」,「丟了又可惜」外,對於勤檢、物資不豐的上一代而言,「堆積物品」作了正增強,彷彿像是「物產豐饒」「衣食無缺」的象徵,也是安全感的來源。

「捨不得」便是「堆積」最有力的藉口或是政治正確的理由。

別被Brighton 的陽光騙啦!



這是從房間及客廳窗戶拍的景色,陽光灑在綠地上,常讓人想沈浸在和熙微風與暖陽下,悠閒在樹下看著書或發呆,真是人間一大幸福啊!尤其在全年有兩百天下雨的英國天氣,艷陽高照可是上天的恩賜,是難得出遊的好時機。

看看這照片裡的景色,若沒有伸手試探一下外頭的溫度,或是還沒看穿Brighton陽光的本性,在暖氣房裡以「視覺想像」外頭的溫度,常以為應該至少有十五度以上吧!然後常常就隨手拿件外套,心想終於能暫時不用穿得像熊一樣笨重地出門,便迫不及待出門享受這可能稍縱即逝的陽光,當打開門走出去時才發現,我咧!還真的冷得皮皮挫。

在號稱全英陽光最多的Brighton,在冬天,我常上演樣的戲碼,結果換來的是感冒連連。所以別被Brighton陽光的假象騙囉!像今天查了BBC網站上的氣象3度至-1度,有多冷呢?縱使全身裏得暖暖的,鼻水無意識地直流啊!照片上還真無法感受這樣溫度的冷吧!其實看看照片裡公園的樹僅剩樹身再以常理判斷冬天英國的平均溫度,或上網查一下氣溫,就不會那麼容易被「陽光」誘拐出門啦!來自熱帶地區高雄的我,還是保險點,厚重大衣、手套、及帽子還是冬天出門保身必備,反正包得像回教國家女人走在路上也不會引人側目滴!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122倫敦的女性要求街道人身安全抗議遊行 Reclaim the Night March in London





英國兩個月大男嬰Baby P遭到母親及男友長達半年凌虐,最後送醫發現他死於多處骨折及腰斬,接著媒體爭相報導幾起虐童案,開始引發英國社會政府重新探討保護兒童機制。又有一則新聞關於2003年一位印度裔英籍大學女生晚上在家附近被強暴後棄屍,終在父母棄而不捨的追查下,2008年將隱匿在印度當社工的英籍強暴犯逮捕,五年的受害者父母的時間、精力、眼淚及憤怒換來「正義」,但也換不回前途正蓄勢待發的女兒。

一向代表「西方」思想進步的英國,甚至比起台灣社會福利以及女性主義的發展早上幾十年,如此的不幸的事件卻一再發生,這是否意謂著「暴力施加於弱勢,暴力展現權力」仍尚存在人的惡性裡。在此先不談國與國之間或不同宗教間常行使的暴力行為(戰爭、爆炸、殺戮..),以個人生活的微觀角度,要保障每個人的人身安全,似乎目前為止尚還是理想,距離「理想」的腳步,更需更多人在人權意識上的覺醒。

在以上的新聞事件氛圍中,11月22日晚上七點,在國際終止女性受暴日(International Day to End Violence Against Women,11月25日),由倫敦女性主義網絡(London Feminist Network)發起的第五個年頭的Reclaim The Night 遊行示威,正透過女人集體的遊街抗議行動,希望能收回在街上安全的權力。在主辦單位發的廣告傳單上,以數字說明英國女性受到暴力傷害的狀況:每年在英國有超過50,000強暴案件,卻只有5.3%的低定罪率;每週有兩個女人被他的伴侶或是前伴侶謀殺;有四分之一的女人活在家庭暴力下;預估有33,000年輕女性有被割除其生殖器的危險(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高於5000的年輕女性在賣淫的過程中遭到剝削;大部份的女性都沒有使用強暴危機處理中心(Rape Crisis Centre);在警察局的紀錄中,至少有250個被迫結婚的案例。

在這場只限女性參與的示威活動,還有主辦單位「反對色情產業存在」的立場,卻在遊行示威過程中,與同在遊行隊伍支持性工作者權利者,引發一個有意義的行動,在此分享我的想法與觀察:

一、在出發參加這個示威時,在倫敦女性主義網絡的網站中看到只限女性參加,開始思索該單位為何只能限制女性參與,是為了要呈現集體女性佔領街頭的有力形象?突顯女性在公及私領域裡遭受較多暴力的「事實」? 讓示威的訴求較清楚/明顯?但如此的「限制」(女性遭受暴力不公的有力數據及只限女性參加的遊行),是否容易加深「女性是弱勢者/受害者形象」?而這形象卻不是所有女性的自我認同,也不願意只能以「受害者形象」自居;同時以生理性別與暴力連結的方式,是否也象徵所有男性都是「加害者」? 是否更易形成更多男性繼續對於「女性主義」的厭惡呢?況且在無論公或私領域裡,男性、女性、老人、小孩都有可能遭受到暴力的傷害,當然女性可能是高比例的受害者,但在一個公開的抗議行動策略中,如果過度強調「單一性別」的權利,也自身圍起一道牆,不讓所有不論性別、年齡、性傾向、階級的認同者一同參與,形成在量上更大的發聲。雖然在傳單上,也歡迎男人、小孩參加遊行後的定點演說,但也剝奪這些支持者走上街頭抗議的權利。所以個人的淺見是:「暴力」或是「保障所有人的街頭安全」應是主要彰顯的訴求,如此也較能贏得更多人的支持。

二、在遊行的隊伍裡,大部份的參與者,不管來自那個組織,除了自己單位的標幟外,多拿著由主辦單位製作的統一標語,但有數十人手拿紅傘以及自製手寫的標語,反而形成在遊行隊伍裡的另一種聲音與形象,這些「紅傘族」即為支持性工作者權利者,有的標語寫著「我的好朋友之一是性工作者」、「警察不支持性工作者,而是支持父權」、或是「女性主義者需要性工作者」等。隊伍在經過Gentleman Club (男性的性俱樂部)時,「紅傘族」站在Club 前並面對著繼續經過的遊行隊伍,開始唱著「我們支持性工作者權利」的歌曲,後來反對者也自行在「「紅傘族」旁另立小隊唱著「女性身體不應被販賣」的歌曲,兩隊相互哼唱相同曲調但彼此立場不同的歌詞,在男性的性俱樂部前形成一個有力的聲明:讓在俱樂部工作的性工作者知道有人支持他們,也讓裡頭正在消費的男性知道有人反對身體被消費被商品化;而在遊行隊伍中對立的聲音,以歡唱的方式一同出現,更呈現女性主義者的多元聲音能以非暴力形式發聲。這在台灣的抗議遊行中,往往不同「遊行隊伍的主流聲音」出現,便容易被喝止甚至暴力相向,此次的遊行值得我們學習。

遊行中的另類女性主義團體唱著「我們支持性工作者的權利」影片


遊行中的主流女性主義團體唱著「女性身體不應被販賣」影片

除了遊行的呈現的感觸外,對於倫敦警察如何在協助遊行順利進行以及減少最少交通不便之間所作的機制,或許值得在現今台灣正沸騰討論「集會遊行法」修法中,對於「遊行過度開放與引發人民生活不便之間如何平衡的爭議」能有參考之處。

當天遊行從倫敦市中心的特拉法加廣場(Trafalgar Square)旁的Whitehhall Place 出發,我跟友人約在特拉法加廣場跟他們會合,看到機靈的倫敦警察如何有效率地疏散下班高峰車潮;在遊行隊伍約行走到廣場前的十分鐘,三名警察騎機車趁紅燈之際,將警車停在路中間,開始從尾隨而來小箱型車中拿出塑膠繩,熟練地圍起一個區域,在綠燈亮起之前,警察開始告知車輛必須轉往另外的道路,並完成淨空車輛的動作,以便讓遊行隊伍通過。

遊行過程中,遊行兩旁皆有警察的保護及維護遊行內部及外部,至少我在遊行隊伍裡感到安全,並沒有感到警察是來以「維持秩序為由,行消除異聲之實」,而是為了維持遊行者順利進行;當然我在倫敦參加的遊行經驗還不多,或許這樣的議題引起的社會衝突較小,較能以平和歡樂的遊行氣氛進行,若是與政府政黨政治有關的遊行,不知是否警察的角色仍能維持中立的角色?只有待日後觀察啦!後來我因為拍照跑到隊伍後面才發現,原來兩個警察在兩邊陸續收起圍起遊行路線的塑膠繩,以便快速恢復交通,這真讓我感到倫敦警察在處理遊行事件的熟稔度及高效率。雖然沒有去調查英國的遊行法是採「事先審查」還是「報備制」,不過至少在如何讓人民皆能行使公共空間說出他們的聲明的權利以及讓遊行事件影響人民日常生活至最低之間,我看到一種技術性可行的做法。

記得在彭婉如1996年遇害後,在台灣同年由眾多婦女團體所引發的「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婦女團體集結上街遊行抗議行動展現,在當時的社會壓力下,陸續完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且在1997年1月22日公佈實施,同時也意識到從教育做起,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規定學校必須履行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時數,至今十二年,台灣在公共空間的人身安全是否透過教育及法律而提高?所以現今的婦女團體似乎不須對此議題展現的實踐行動?還是台灣婦運已失去內部集結集體發聲的動力及基礎?或是婦運團體找到比上街頭抗議更有效的策略?關於此議題,還待查證後,再另文論述。


附上該遊行的官方網站 http://www.reclaimthenight.org/,對於遊行的歷史及訴求有更多了解,同時這個遊行也擴大成為全英國各地的遊行抗議活動。

聯合國終止女性受暴官網 http://www.unifem.org/campaigns/vaw/

還有美國華盛頓DC團體,從2003年開始所發起的終止性工作者受暴日( Stopping the Terror: The Day to End to Violence against Sex Workers, 12月17日) 的網頁 http://www.swopusa.org/dec17/,提供在女性主義團體中另一聲音的探討。

2008年6月16日 星期一

陽光稅?The sun tax?


住在Brighton,這個英國陽光最多的城市,必需付出代價的,那就是房價大概僅次於倫敦一區的高吧!我自己笑稱這就是陽光稅,因為要汲取這美好的天然能量,減少憂鬱症的機率;因為要享受「溫暖」猶如在母體的感覺;因為想要與自己成長的高雄相媲美,減少思鄉之愁;因為有了陽光、海灘更顯得可愛,relaxing feeling才能真正存在...


雖然目前我只住在Brighton一年多,沒想到它竟然改變我對於陽光的想法,前一陣子因回台灣作田調在台北租屋,有限的經費只能租賃一間窗戶面向陽台的雅房,結果近七個月沒有陽光照進房間的日子,無時感到房間冰冷得讓人煩燥,所以只要待上一會兒,便想往外去吸收陽光的能量,好像陽光灑在身上一股暖意湧上,快樂神經跳躍起來。


因為不易取得,所以顯得珍貴;當遍地可及時,就容易視而不見,雖然這是人之常情;不過,還是珍惜有陽光時啊!

2008年6月15日 星期日

"China Now" is/ not for Taiwan?

2008年,在英國有個以中國為名,長達整個上半年的文化活動盛會"China Now ",以800個文化活動分散在英國各地舉行,企圖在北京奧運來臨之前,持續掀起一股歡欣氣氛。China Now 除了展現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中國外,也展現出中國人在英國的團結力量,建立海外中國人的母國認同,當然也顯現出兩國友誼的表現。透過這個活動,看似只是為北京奧運的暖身,或是藉由與下一個奧運主辦地倫敦的合作,以文化交流之名,聯合贏得兩個城市的媒體曝光。對我而言,這確是利用文化活動向歐洲示好的一大利基;也應是一次成功地對其他歐洲國家招手的軟性外交。



記得2007年拜訪駐倫敦的台北辦事處組員時,提及2008年在英國所有台灣相關活動,若要獲得英國政府的支持,將難以從China Now這個大活動脫離,因為在英國政府的想法裡,中國包含著中國大陸、澳門、香港與台灣;也因此2008年,在英國的台灣文化活動在經費支持及推行上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若站在獲得國外媒體曝光的角度上,以及「文化活動」本身的推廣上,納入China now ,將有著宣傳的利基;但站在台灣的國格/人格上,這就是個難以接受的合作。就好像近日國民黨政府為了拼經濟,紛紛與中國大陸展開對話,以「展開兩岸對話,以獲得實質效益」為優先考量,至於國格先暫放一邊,這看似非常實務的作風,實為短線操作的伎倆;對我而言,這像是商人以利益考量優先的作風,而非是想要長久經營一個國家的政治家風範。

2008年6月6日 星期五

Go back Brighton


回到2006年9月長居異地的Brighton,這一次與自助旅行的心情迥然不同,不是只純粹放鬆自己久已疏忽的身體,或是在異地自在地尋求冒險感,以好奇的心,作為一個旅人,短暫地親近。這一次我選擇長住在這裡,一個號稱倫敦的後花園,英國陽光最多的地方,有著迷人的海灘、日光浴的西方人(我想以白皮膚為美的標準的東亞人是不會有此習慣的)、海鷗及海鳥群飛;這裡也是嘻皮、龐克族的自由之地,在這裡看到龐克公車駕駛是常態,更是對於同志友善之都,彩虹旗四處飛揚在各餐廳、bar、and club,每年八月的gay parade更是全英免費的同志嘉年華;還有這裡也充滿藝術自由氣息,North Lane區到處可見塗鴉作品及飛來一筆的裝置;Art place的前衛演出,還有在不經意會錯過的小藝廊,正進行著新銳藝術家的新作。


我在這裡,左派氣息的sussex校園,正重新給自己與學術學習、對話的機會。

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Guest Board

想說話